原标题: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抢抓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牢固树立“抓招商就是抓发展,谋项目就是谋未来”的工作导向,重塑招商体制机制,全面开创招商引资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历史嘱托,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牵引作用,以精准招商为导向,以“双招双引”为抓手,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标杆型企业和引擎型项目,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生态,为台州实现“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目标提供产业动能和投资增量。
(二)工作目标。
2023—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 定性目标。围绕台州建设知名制造之都、一流临港产业带的现实需求,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政策链、空间链、供应链协同融合发展,招引一批标杆型企业和引擎型项目,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人才团队和科创平台,打造新能源城、新材料城、新医药健康城、未来汽车城、精密制造城五个集聚度高、带动性强、影响力大的产业地标,推动我市制造业向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2. 定量目标。以临港产业带五大城为核心,在产业项目招引上,确保一批行业头部企业和“链主型”企业落地,力争引进投资10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5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0个、市内“飞地”项目10个。在人才项目招引上,大力引进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等,新引进院士创业项目(共建科研院所)20个、省级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3家。在科创平台招引上,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交流,引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15家,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
二、工作构架
(一)强化“一把手”领衔招商。实行领导带头招商,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主要负责人和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要坚持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不动摇,重大招商活动亲自谋划、重大招商方案亲自审定、重要招商活动亲自参加、重要客商亲自会见、重点引资项目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主要负责人要有1/3以上精力、省级以上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要有1/2以上精力用于招商引资,每月至少开展2次招商活动,每年至少招引2个省市县长工程项目。定期通报全市“一把手”抓招商落实情况,开展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一把手”年度招商工作述职。
(二)坚持管行业必须管招商。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境内外招商引资工作,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分行业招商,构建“管行业管招商”“管产业管招商”新格局。市发展改革委协同开展央企国企、临港产业项目招引;市经信局协同开展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和制造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招引;市科技局协同开展高能级创新平台和科创项目招引;市商务局协同开展商贸业和开放平台产业项目招引;市农业农村局协同开展现代农牧业项目招引;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同开展文旅体产业项目招引。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联等单位要根据职责,利用各类资源配合做好项目谋划招引,合力服务项目推进。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要选优配强招商力量,在招商引资主战场上考察甄选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要围绕招商引资全方位宣传推介台州,营造吸引投资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借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港澳台侨、新乡贤等资源,引导、支持在外台州人回乡投资创业。
(三)打造专业招商力量。重视专业招商人员的培养与使用,建立全市招商干部人才库,制定《台州市产业链招商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招录、选调、挂职、聘用等多种方式,每年增加专业招商人员300名。产业链招商专班、驻外招商队伍中具有两年以上招商工作经验的干部占比要达到1/3以上,重要的产业平台从事招商人员占比要达到1/3以上。乡镇(街道)要配置专职招商岗位。国有企业明确专门负责招商的部门,打造招商引资的主力军。探索组建国有招商公司,通过“雇员制”等灵活机制,用市场化手段撬动招商,实现政府主导招商与市场化招商双轮驱动。加强招商系统培训,邀请一批“链主型”企业家、基金专家、招商一线能手授课,开设每周一课招商大讲堂;组织一年一度招商大比武,不断提升招商干部专业化水平和实战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聚焦三大招商方向。
1. 聚焦重量级大项目招引。强化“头部效应”,把招引重量级大项目作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制胜区域竞争的重要战略举措。盯紧50亿元、10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实现重大突破;瞄准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制造业头部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定向招引;聚焦产业赛道,实现“链主型”企业龙头带动。
2.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瞄准全球前沿科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瞻布局,招引具有核心技术的未来产业项目、未来产业关键环节项目,培育增长新动能。锁定新赛道,持续招引“五城十链”和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推动新兴产业集聚。推进“双招双引”深度融合,坚持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鼓励在招引重大产业项目的同时配套引进研发机构和人才团队。
3. 聚焦高质量外资招引。拓宽外资招引渠道,聘请知名咨询机构为“全球招商合伙人”,挖掘世界500强项目信息资源。提升外资集聚平台,推动台州综合保税区、台州中德产业园等国际产业合作园提档升级。大力开展境外招商,探索境外驻点招商和团组招商。丰富吸收外资业态,探索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工作试点,集聚一批具有标杆效应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
(二)强化四大招商方式。
1. 强化产业链精准招商。依托台州产业优势,顶格推进“链长+链主”模式落地。设立“产业链+区域”招商专班,县级参照实行。编制产业投资布局导引,以“一专班一联盟一目录一图谱一政策一基金一平台一活动”的“八个一”标准精耕细作深挖招引。开展链主式招商,挖掘一批具备链主特征的企业,创新产业链合伙人模式,围绕龙头企业拉动、上下链企业跟进、创新平台支撑、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形成“滚雪球”式的集群效应。科学研判产业链短板和缺项,针对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关键企业、引关键项目,聚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2. 强化本地企业协同招商。鼓励本地企业扩大生产,实施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将更多的新增投资、新上项目、新布局产业留在台州,视同于招商引资项目,享受“双招双引”同等服务和政策待遇,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考核范围。鼓励本地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在台州,支持本地企业与市外企业兼并重组、合作投资,实现强链补链换链。鼓励本地企业招引上下链客户中的龙头企业,成功落地的给予引荐人奖励。
3. 强化基金招商。坚持“以投促引”理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产业基金的引投作用,围绕重点产业链设立专项产业基金,探索项目市县股权直投机制,助推战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招引。加大与头部大基金和专业化基金公司合作,聚焦新产业,批量引进同类企业,实现产业集聚爆发式突破。强化投行思维,大力实施产业基金股权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孵化企业拓宽财政收入渠道,打造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加强基金公司政策激励,吸引和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风投创投机构在台州集聚,引入更多优秀基金投资管理团队,打造台州风投创投中心。
4. 强化社会化招商。鼓励与专业性招商中介、各类投资机构合作,积极拓展项目信息来源渠道。各县(市、区)要出台重大产业项目引荐奖励办法,对引进项目有较大贡献的机构进行奖补,提升招商活动市场化运作水平。
(三)优化五大项目机制。
1. 优化项目分拨机制。建立全市域联动的招商数字化平台,统筹各县(市、区)、市级部门、驻外招商组、招商中介等获取的招商信息,实施扎口管理。市投资促进委员会以任务交办单形式交办给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项目交办与反馈的节点时序,实现从项目信息申报—研判分析—项目交办—进度跟踪—签约落地的闭环管理。建立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一把手”招商项目直报通道,实现“一把手”项目一站式报送、全流程管理、一体化统计考核。定期召开市县两级招商项目调度会,统筹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2. 优化项目流转利益分享机制。全面加强首谈报备和统筹流转,鼓励本地无法承载或不符合当地产业功能定位的项目跨区域流动。加大对山区县资源支持,为山区县招大引强、项目落地、产业壮大提供更多支持和保障。建立利益分享机制,项目流转成功后,在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性投资、制造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以及投产后发生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增加值指标考核等方面给予“飞出地”一定比例、一定期限的利益分享,特别重大“飞地”项目涉及投资和增值考核及建设期间税收分成可专题商议。在招商引资考核中,对重大“飞地”项目“飞出地”和“飞入地”分别予以考核赋分。
3. 优化项目准入评审机制。市县两级要建立项目研判队伍,发挥业务部门、专家智库作用,健全项目评估审核制度。对享受“一企一策”的招商项目,要完善项目准入标准体系,做到内部有评估、外部有论证、项目落地有尽调;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效益低产出等不符合产业要求的项目,实施一票否决;对项目质量不佳、企业实力不强的项目明确意见,避免久拖不决。
4. 优化项目落地标准服务机制。开展“清单化”管理,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清单》《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签约清单》,对进入“两单”管理的项目,及时建档立卡、重点调度。提供“标准化”服务,健全重大项目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市县协同建立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攻坚机制,对重大项目紧抓快办。推进“一站式”集成,对土地、能耗、环评、人力资源、政策兑现及审批等实现“一站式”服务,打造洽谈、签约、落地、投产、达产全流程服务体系。
5. 优化项目投后管理机制。创新开展招商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建立一套项目服务、监督履约、推动再投资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一企一策”招商项目,项目落户地既要完善履约监督评价工作,按照协议约定条款督促企业如期开工、按期竣工和投产达效,也要对企业的产业链上下游做好分析调研,不断完善产业生态圈,有效推进企业再投资和生态圈招商。
四、配套保障
(一)加强规划统筹。建立产业空间规划联动机制,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做好产业发展与空间模式研究,加强产业空间布局优化整合,实现多规合一,从源头上防止产业空间布局碎片化。探索开展产业链招商研究,根据全市整体产业发展空间规划及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重点发展产业链和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台州市重点产业投资布局导引》,明确招商重点和方向,按照产业布局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界限,促进项目合理布局。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根据《台州市重点产业投资布局导引》,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进一步细化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
(二)加强政策支持。聚焦各重点产业布局,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分管领域专项产业招商政策。鼓励各县(市、区)、重大产业平台区围绕区域资源禀赋和重大招商产业链制定精准化、个性化的“一链一策”招商政策。制定《台州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商管理办法》,高效推进“一链一策”与“一企一策”互为支撑。
(三)加强要素保障。对投资额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文旅项目以及独角兽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市级层面要重点支持,统筹保障用地、能耗指标。加大财政、金融、产业基金等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创投、保险等参与各类专项产业基金和重大产业项目,鼓励银行为重大招商项目提供低息长线贷款,从项目引进、落地、建设运营及发展全过程给予金融支持。
(四)加强招商激励。开展“优秀招商员”等评选,对招商实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嘉奖记功,对在招商工作中脱颖而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突出成绩的招商人员参加各级劳模先进评选。对招商部门和团队的非公务员、非事业编制岗位,允许实行更加灵活的激励措施。国有企业招商人员实行市场化薪酬制,用于招商人员奖励的资金可不受该企业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该企业工资总额基数。完善招商容错机制,鼓励支持干部敢于创新、勇于担当,对在招商工作中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责。
(五)加强考核比拼。建立科学考评指标体系,重点考评大项目招引落地、开工和实际使用外资额等。强化赛马比拼,突出标志性项目招引考核,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的实际使用外资、落地重大项目实绩进行排名通报。制定《台州市50亿元以上招商项目认定审核办法》,全年引进1个投资100亿元(或2个投资50亿元)产业项目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在综合考核中优先评定为第一等次。在招引投资100亿元项目中有突出贡献的市级单位,经认定后可在综合考核中提档。强化督办,对招商引资工作实施全覆盖跟踪,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本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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