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
现将《科创园项目准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吉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2日
抄送:开发区、示范区、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
安吉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
科创园项目准入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科创园项目管理,提高孵化质效,现就科创园项目准入明确以下规定: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1、研发孵化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领创的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
2、高新产业类:县外引入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县内初创型高新技术产业类项目。
3、科技服务类:科技中介、科技金融、法律、人才猎头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及县外产业设计等经营性服务项目。
二、入住要求与目标
1、研发孵化类要求用地不超过200平方(办公楼限120平方以下),本地就业(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大学生不少于3人,两年内入围“南太湖精英计划”、“美丽英才计划”项目,第三年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或县级研发中心认定,第四年完成税收不少于0.5万/百平方米(以企业实际入库税收为准)。
2、高新产业类要求两年内完成县级研发中心认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在各级双创大赛获奖或入围“南太湖精英计划”、“美丽英才计划”项目;三年内完成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达到规上企业标准;每年研发投入占比达到高企要求,新增本地就业大学生不少于2人;前四年每年完成税收分别不少于1万、2万、3万、4万/百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1000平方以下的高层次人才创业的税收指标下降20%)。
3、科技服务类中,中介服务类用地面积不超过120平方,要求每年开展科技人才项目申报不少于10家次,合作企业不少于5家,本地就业大学生不少于2人,每年完成税收不少于1万/百平方米。产业设计等经营性服务项目要求本地就业大学生不少于5人,前四年每年完成税收分别不少于3、5、8、10万/百平方米。
4、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并按相关协议确定目标要求。
三、申报准入程序
1、申请入园的项目向科创园公司提出申请,明确人才、科技项目承担、税收产值等目标。
2、组建科创园项目评估机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重点围绕项目前景、技术可行性、产业匹配度等开展评审。项目评审一般每季度一次,重大项目可根据需要另行组织。已入围南太湖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项目直接入园。
3、县科技局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入园。
4、科创园公司与入园项目、企业签订孵化协议。孵化期一般不超过四年。
四、项目考核与结果运用
科创园公司每年组织入园项目考核评估,具体按科创园入园企业管理办法执行。对未达到准入标准年度目标的,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作退出处理。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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